MOIO141-討論事項-(二)准台灣省政府函送屏東市變更都市計畫二項提請討論
會議紀錄id
MOIO141
案件id
MOI(二變都計19590728
概要說明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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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照案通過乙、請准在都市計劃廣場內原郵電局址變更為建築基地決議:一、郵政電信為公用事業在事實上必須配合人民之需要故置於市區不能兼顧鄉間之案請將東市都市計劃廣場內原郵電局現址變更為建築基地一案原則通過三、推斷口街不應拓寬為十五公尺仍應維持與杭州街十公尺之同等寬度協商俟容等一叉該鄉鎮兩局之改建為配合四週建築物情形至少應以三層樓房為原則外欲丄定保障禮以求市容之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