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13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桃園(大樹林地區)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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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131
案件id
MOIO2131-2-002-ec81f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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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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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臺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67.年7.月14.日第一次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省政府67.10.19六七府建四字第九四四四五號函檢附圖說報請備案等由到部,特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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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計畫地區範圍:位於桃園市轄區範圍之東南隅,北面衡接桃園市原都市計臺界線,東面至龜山鄉界,西面至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界,南面至八德鄉及樹林鎮界,全部計畫面積計一六九‧二○公頃(三)計畫年期及計畫人口:計畫年期自民國六十五年至民國八十五年,共二十年。預計答納人口為七、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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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內容:一、土地使用分區計畫:劃分住宅區(一四・七九公頃)、商業區八‧〇公頃。工業區七四‧四一公頃。農業區五七‧三三公頃(一○二.公共設施計畫:計分學校(五.九二公頃),兒童遊樂場(○.四○公頃、綠地八○.二三公頃、機關八一.○二公頃、停車場(○)公頃)、加油站(○・一五公頃)、道??(一三・六七公頃)。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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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係屬市鎮計畫,發送台灣省政府轉知桃園縣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規定,先行擬定主要計畫,依法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擬定細部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