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191-討論事項-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因為變更古亭區和平段一小段五四九地號土地為機關用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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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191
案件id
MOIO2191-5-008-af77f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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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68.1.24第一五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68.2.27.(68)府工二字第〇五二八一號函檢附圖說明報請核定等由部,待提講討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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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仃臺:本市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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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內容:福和段一小段五四九地號等六筆土地原訂劃商業區、住宅區及六公尺計畫基道路更為機關用地,供作與娯台櫛力公司總管理處辦公大樓。面積為八七二八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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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理由:配合我國電力事業之迅速成長,適應將來業務需要重-5報奉行政64.11.6.台六十四經八四二四號函核准興建台電總管理──7──辦公大樓。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