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201-討論事項-第五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本市南港區新東庄子段四○八等地號公園保留地及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一聯勤總署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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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201
案件id
MOIO2201-5-007-3463f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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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北市都委會68.1.24第一五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北市政府68.3.19.(68)府工二字第○四四七五號函准附圖說及公民表圖禮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邇。特呈,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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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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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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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變更南港區東新庄子段四○八地號及後山坡段三六三地號公園保留地及保護區為機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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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理由:聯勤彙審廠操防連工程用地奉行政院台六四忠授四字第六一二號令核准實施。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