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22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台中市第一期擴大都市計畫(西屯地區)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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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221
案件id
MOIO2221-5-004-3c5f0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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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68.3.1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68.5.12.六八府建四六字第四六七〇號函檢附圖說報請核定等19-2二、由法由到部,特提請討論。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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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範圍:東起中清路及台電配電中心附近地區,西迄台中港路2南始都市計畫十五公尺計畫道路外緣、北迄西屯氵永涘機場南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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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面積及人口:檢討計畫面積為六七五.六二公頃,預計容納人口至民國七十八年為一六○,○○○人,人口密度每公頃以二○一四○人為準,屬於中密度地區○五、檢討結果變更內容:本計畫檢討重點在於道路系統之檢討,其他各項公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及人口均未達到檢討標準,故不予檢討。其變更主要內容詳說明書第四項第四款第九目道路使用(3)16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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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籌慎起見,推請李委員如南、胡委員兆輝、黃委員未、張委員維一、郝委員喜鑫等組成專案小組,由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