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221-討論事項-第十七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信義路、新生南路、和平東路、金山街所圍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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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221
案件id
MOIO2221-5-020-bd2dc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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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67.12.27.第一五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政府68.319.(88)府工二字第○二四三一號函徵附圖說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審議續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郵,特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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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辦理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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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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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積及人口:計畫面積六○·三四公頃,計畫納人口二七、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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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五、計畫內容:詳本計畫說明書弍〇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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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決議:本案發還台北市政府依照下二點辦理後再行報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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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一、案說明書內說明「機關用地興建里民集會所及里民活動中心,並於地下層設置停車場,高層部分安置公共設施上現有住戶,除停車場僅限於供里民集會所及里民活動中心使用之附屬設備於設置外,其核與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ㄧ規定之類別不合,感予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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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金華國小東北端之機關用地(供作消防隊使用)是否仍宜維持為機關用地或變更為國小用地,應請台北市政府自行協調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