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31-討論事項-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高雄市殯儀館用地及變更部分農業區為軍事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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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331
案件id
MOIO2331-5-008-86edf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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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四次及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69.4.12六九高市府工都字第○○八八七八號函檢附畫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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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兼顧當地情形之原則下,准照關係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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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擴大及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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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變更農業區、墓地及機關用地為殯儀館用地(面積共計八‧八公頃)及變更農業區為軍事用地(面積三‧七四一六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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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計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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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目前高雄市都市計畫之殯儀館用地面積為一.〇五公頃,無法適應將來都市人口增加之需,故急需擴大用地,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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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函該部所屬三民區稅課金小段三一一地號等卅一筆土地,該部使用已久,為任務需要,請依法變更農業區為單獨用地。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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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決議:本案應六、本案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三點重新研擬後再行報核233(一)殯儀館用地係屬公共設施用地,故應將計畫書內有關供民間殯儀用品實務使用規定之文字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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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僑用地之區位、面積是否充富?應確實按該市將來實際發展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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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二)變更部分農業區為一軍事用地一部分,應修正為一機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