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5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關子嶺特定區計畫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351
案件id
MOIO2351-2-003-1e71ee
概要說明
-
說明:本案前經本會69.8.16.第二三四次會議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審慎起見,推請張委員金鏞、黃委員嘉禾、張委員世典、辛委員晚敦、黃委員華勳、王委員文燦、都委員喜奎、蔡委員勳雄等組成專案小組,由張委員金鏞為召集人,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69)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二十六日實地勘查,並於同年八月二十八日舉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提具體意見完竣,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
決議:一、本特定區計畫之規劃,係以維護自然景觀資源及促進旅遊發展為基本目標,除下列各點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修正書圖外,其餘准予通過,並發還該府修正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二頁一-二計畫目標第一項「促進土地資源之有效經濟利用」應修正為:
-
「一、加強自然景觀資源之保育及名勝古蹟之維護。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二)設於關子嶺嶺頂地區之別墅區,應修正為低密度住宅區,並於計畫書內增訂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八十之規定。
-
(三)公(二-一)用地東西兩側坡地原劃之公園綠地變更為住宅區土地,應修正為低密度住宅區。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應依照前項低密度住宅區之管制規定辦理,並於計畫書內詳予敘明。
-
(四)低密度住宅區及旅館區於擬定細部計畫時應配置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完整之污水處理。
-
(五)計畫書第十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名稱,應修正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其第一條條文並應予刪除,以符規定。
-
二、枕頭山地區應請台灣省政府督促台南縣政府儘速擬定都市計畫,以策土地資源之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