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6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台北縣訂正三重市都市計畫IV-4號計畫道路(中正南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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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361
案件id
MOIO2361-2-004-7d60a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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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一八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69.9.8六九府建四字第八二三九五號檢附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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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訂正法令依據:依照六十七年司應局管建業務協調會談第六次會議第八案決議:「都市計畫圖不符時應查明其錯誤原因予以訂正並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不受定期通盤檢討之限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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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訂正計畫範圍及位置: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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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訂正計畫內容:(一)道路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二)綠地變更為住宅區。3住宅區變更為綠地。4住宅區變更為??道路用地。(五)綠地變更為道路用地。(六)道路用地變更為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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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訂正計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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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為配合忠孝大橋三重市中正南路興建在即今發現現行六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實施之都市計畫圖與民國五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之再發展區細部計畫圖不符,而六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之為主由計畫重作都市計畫說明書記載:「三重市原有都市計畫道路既不變更。且致造成開拓該條道路無從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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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案經台北縣政府68.4.25.北府建五字第七五二二一號函示應依六十七年司法院營建業務協調會談第六次會議第八案決議:一都市計畫書圖不符時應查明其錯誤原因予以訂正並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不受定期通盤檢討之限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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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重市現行都市計畫圖之中正南路位置因套圖偏差-6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致發生公告後其位置不符。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