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6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重配合修訂中山、安樂、八斗子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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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361
案件id
MOIO2361-5-005-f408c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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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68.9.27.第一七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69.8.26.六九府建四字第七七二八三號函檢附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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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三款一、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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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理由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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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隆市八斗子漁港位處基隆商港正東方約二公里處,三面環山,西北通海,東接台電北部發電廠,西鄰和平島及海洋學院,水域面積三十萬平方公尺,最深處有二十公尺以上,泊地海底地質適合艦隻泊,保一天然良港,目前對外交通有十五公尺寬之北寧路直達基隆,北部濱海公路尚可直達宜蘭蘇澳等,交通極為便利,並為配合近代漁業發展及解決基隆市商港之雜務,經勘定興建八斗子漁港工程計畫,並由省漁業局負責規劃提經省府委員會第一二五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64.2.26.台六十四中投一字第二○八號函核准在案,工程分二期辦理,第一期工程需費四億六仟元,除由省府港灣建設基金項下撥補二億四仟四佰萬元,基隆市漁會配合一仟六佰萬元外其餘二億元由中央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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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計畫範圍內之土地絕大部分為海埔新生地,其中極少土地為本市原八斗子地區都巿計劃內之道路及商業區、公園預定地及工業區等除工業區因配合漁港需要部分變更為道路外,公園預定地配合中油公司需要變更爲工業區及計畫道路配合漁港需要變更為港埠用地及商業區外其餘均未變更其特定區土地使用面積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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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地面積19.50(公頃)港埠用地15.49計畫道路3.40綠地0.18停車場0.47商業區2.08住宅區3.10住宅區變更道路0.07工業區2.35公園變更工業區0.04機關用地0.44計畫道路變更為商業區0.01計畫道路變更為港埠用地0.01合計47.14(三)其餘詳如計畫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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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會議紀錄續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