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71-討論事項-第六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松山茶廠部分工業用地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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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371
案件id
MOIO2371-5-008-15962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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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69.8.14.第一次一九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69.9.11.六九府工二字第號函檢附等圖報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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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到部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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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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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更計畫內容:變更松山茶廠內逸仙段二一小段三五二、三五三、三五三之一、三五三一二地號等工業區為機關用地(分別為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及台灣省釀酒公賣局永吉配銷處,面積共計〇會‧八一四二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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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選定計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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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大隊現址(台北市寧夏路一八十七號)係老劃商業區,周圍違章建築林立,歷年火警頻生,誠大隊實重科學設備與犯罪資料檔案,一旦波及後果甚感,現址不宜繼續作為辦公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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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台灣省政府核定三五二、三五三之一地號土地為該大隊選建用地,鄰號三五三一一地號土地,現為公賣局永吉配銷處三層樓房建築,同意該大隊併案辦理申請遷徙事宜,以利整頓規劃,維護郊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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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公開展示期間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