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8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新竹西北、西南地區細部計畫並配合修訂及擴大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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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381
案件id
MOIO2381-2-002-d663d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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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五次第七八○一、一三、一五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691023.六九府建四字第一○七七一七號函檢附書函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處理表報請備案等部到由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三、計畫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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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西北地區:本地位於現有都市計畫地區之西北部,卽沿舊社聚落光華國中,都市計畫(7)號道路至新延平路以北,頭前溪及都市計畫北邊界線以南地區,面積共二八○八三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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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西南地區:本地區位於現有都市計畫之西南部,即舊山路以西、丘陵地以北、客雅溪以東、鐵路及○二七○號道路以南地區,面積共計九〇.三九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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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臺面積兩地區合計為三七一.二二公頃,容納人口為八二、〇〇五、計畫內容:詳如計畫書五〇六、土地使用計畫面積分配如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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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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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變更主要計畫部分除十九號計畫道路(東大路)准予照案通過外,-3其徐變更及擴大者應理該地區主要計畫之通盤檢討後再行依法理,以資適法,並發請台灣省政府轉知新竹縣政府修正書圖後再行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