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381-討論事項-第五案:高雄市政府函為修正港子內凹子底等地區局部主要及細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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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381
案件id
MOIO2381-5-007-ff76b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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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高雄市灣子內與凹子底等地區細部計畫案,前經本會665.18第一九八次委員會議決議·一、本案於北側東西向二十公尺計畫道路續奉簽偏移之街廓孳子保留,另案檢討修正報核及賠算國豐木業公司處房之計畫道路,併請研處外,其餘准予照案通過,並准先行發布實施。ㄧ、本部復以69.3.10六九台內營字第二四七號函知高雄市政府:一因擬定都市計畫之行政組已有變更,應重新依照法定程序新理○ㄧ在案二、項准高雄市政府69.10.15.六九高市府工都字第〇二五三〇四號函檢附??5修正灣子內與四子底等地區層部主要及細部計畫書圖及公民哉圖禮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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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擬定細部計畫將予保留地區部分及變更部分農業區、住宅區、路用地為高速公路交流道用地部份准予通過外,工業區擬變更為住宅區部分應併入將來本地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變更案時再行辦理。其名並應修正為一擬定高雄市港子內四子底等地區擔子保留郵分細部計畫及變更主要計畫案、法令依據增列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並改送高雄市政府修正計畫圖後報由內政部選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