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01-報告事項-第三案: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調查結果台灣地區六十八年十二月卅一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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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401
案件id
MOIO2401-2-004-216973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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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佈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內之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合計四八、五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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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頃,其中已開闢面積為一九、五四九·九〇公頃,未開闢面積為二八、九八二‧二五公頃。未開闢公共設施保留地中,公有地為六○五二·七六公頃,私地為二二、九二九·四九公頃,所需徵收補償費用合計約需三五九、五七五、一二七、五四〇元(包括公私有土地在內),其中私有地部分約計為二七○、四六三○八八、○一2元。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