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2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內部分(四)號道路及保護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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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421
案件id
MOIO2421-5-006-1f9f6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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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0.1.27.第一九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0.3.3.七○府建四字第೧三六三九號函檢附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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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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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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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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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定區計畫內(四)號道路北端起南伸一三〇公尺長,區段原計劃寬度十八公尺,變更為寬二○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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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定區計畫內西北角之部分保護區內變更為寬二○公尺、長一二〇公里之計畫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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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上兩處變更面積共計二、六四〇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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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計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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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連接本計畫區內四號道路北端(位於本計畫區之外緣之台13.線公路長約二百公尺,因呈S形路,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亟宜改善,以應交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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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配合公路局為改善該段道路施工及辦理用地事宜,本A7-4施工為準。案實段開闢時,其詳確位僅應按所附變更路線圖六、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