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21-討論事項-第五案:變更高雄市小港特定區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暨部分商業區為市場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421
案件id
MOIO2421-5-010-7a08f4
概要說明
-
2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會第八、九、十五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70.210.七十高市府工都字第一五五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
-
1―1道路至其北第條道路間及1―3號道路往北延長線以東至綠帶間之住宅區及道路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
-
2原[一]道路於延長線以北至緩帶間部分變更為機關用地,道路與綠帶延長線相交部分變更為綠3原一變更為道路用地。I-1道路於南至I-1道路南側延長線間之住宅區與綠帶4.擬變更爲機關用地西側邊緣六米寬住宅區變更爲道路用地,北側原四米寬道路變更為住宅區,並於其西側變更凹米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
-
5.變更I-2I-4II-4II-6道路間商業區爲市場用地五、變更計畫理由:
-
小港區併入高雄市後發展迅速,人口劇增,目前公車服務不敷需要,為配合新車出廠行駛該區偏遠地區以解決行之問題,故選擇理想地點,新設公工商業務調度2.小港第一公有零售市場現有建築物係日據時期遺留之逾齡危險建築物,過去雖屢經整修現已不堪使用,因市場面積狹小,無法就地改建,爰將I-4I-2I-6計畫道路環繞中之商業區變更為市場用地,以新建現代化之標準市場。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計畫書總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商場用地部分,應請高雄市政府審慎研究後另案報核外,其餘變更為機關用地部分並發還高雄市政府就該等道路與變更為機闢用地北側八公尺及四公尺道路之交角設計議予研究,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