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31-討論事項-第一案:臺灣省政府函為擬定台中市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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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431
案件id
MOIO2431-5-003-a9f98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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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都市計畫干城、西南屯地區細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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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餘0.11.8第一七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0.3.16.七〇府建四字第?一〇五五一二號函檢附書圖及公民或國稅所提意見審議綜理彙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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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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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計畫區東起原都巿計畫農業區東側之十五公尺計畫道路、西至黎明路與南屯路交叉口以西約二百公尺處,南始現有聚落及南屯國小南線、北止台中港路、並含千城地區計畫四計畫面積及人口:計畫面積為四一○.○六公頃,計畫容納人口約為八萬二千人,居住淨密度為三○○人(詳說明書二十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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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主要計畫內容:詳如本計畫說明書(第二十四頁)第六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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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檢討修改原主要計畫(一)交通運輸系統(二)公共設施六、變更主要計畫理由:詳如本計畫說明書(第二十三頁)第六章第一節修正原主要計畫之原則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會議紀錄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