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41-討論事項-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一○一巷巷口部分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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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441
案件id
MOIO2441-5-006-cf267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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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70.1.29.第二○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70.3.20.(70)府工二字第〇七五八一號函檢附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會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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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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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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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一)變更商業區為道路用地。(二)變更道路用地為商業區五、變更計畫理由:(一)專賣金妹所有座落本市古亭區龍泉段三小段二二五、一二六地號土地,三面臨接四十公尺(羅斯福路)與五・四五及四公尺計劃道路,形成三角形之時零地,且其面積僅有十九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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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如改建其造型亦不美觀,影響市容觀瞻及交通甚大。(一)今本公司為響應政府政策,促進土地之有效利用。援與金城所有龍泉段三小段二二五、二二六號土地合作興建高樓大廈,並願提供部份私有土地,將羅斯福路二段一○一巷巷口之四尺計劃道路,向??4北拓寬為八公尺計劃道路,僅巷內之五、四五公尺之計劃道路出口加寬,有利人車之通行,同時擬將部份原有五、四五公尺計劃一、道路(即現有羅斯福路二段一○一巷)廢止,變更為建築用地以增244運土地之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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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擬廢止之五·四五公尺計劃道路變更為建築用地部份,其面積約為二十五坪,而將後側建築用地部份變更為道路用地之面積約為八坪,土地屬國有,目前為本公司使用,且正向國有財產局辦理承購手續中,對於國有土地非但沒有損失,相反的增加約有一六·五坪土地,可再出售給本公司,增加國庫收入,將來改建大廈後亦可促進地方繁榮,增加財稅收入及改善市容觀瞻大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本計畫書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