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81-討論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工業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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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481
案件id
MOIO2481-5-007-b7bee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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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0.1.27.第一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70.1013.七○府建四字第九○五九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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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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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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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台中市政府為加速地方經濟建設,配合台中港關港,高速公路興建,台中港路開拓等國家重大建設並衡量台中工業區第二期即將開發成之工業用地,仍不敷建廠用地之需求,安選定吳郡第二期工業區之低等則農田一八〇公頃土地,變更為工業區,作為第三期工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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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計畫書內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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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予通過,惟應請台中市政府確實依照經濟部69.11.18.經六九工第二一九八三三號函規定嗣奉行政院核准編為工業用地,並開發為機工業專業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