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481-討論事項-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一帶工要計畫(通盤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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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481
案件id
MOIO2481-5-010-70af2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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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70.8.14.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70.9.29.七十高市府工都字第○二四二五號函檢討計畫書函報請核定等由到部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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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範圍及面積:範圍詳如計畫圖示。面積三六九‧二八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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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容納人口為二二、○○○人至二四、○○○人五、規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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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擴大都市計畫之列入與修訂:配合港區之擴建,在都市計畫範圍內者應予以修訂變更;位於都市計畫區以外者,須辦理都市計畫248(七)人民團體建議之採納:人民團體建議凡符合規劃原則者,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變更,以減少都市計畫實施之窒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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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市發展現況之配合,以促進土地之經濟有效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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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有都市計畫檢討分析內容之納入,以達到通盤檢討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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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都市計畫及通盤檢討變更內容:詳如計畫書圖(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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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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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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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計畫書內計畫年期應予說明補正及漁村專用區應予修正為低密度住宅外,其餘准予通過,並發還高雄市政府修正計畫圖後,報由內政部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