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0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壟定雲林縣箔子寮漁港特定區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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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01
案件id
MOIO2501-2-002-29daa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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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政府都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0.11.4七○府建四字第1305○6號函檢附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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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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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及面積:本特定區位於雲林縣四湖鄉箔子寮村與口湖鄉下崙村交界處,其界線以北防坡堤根段內側為基線向北六八五公尺,向南一、○八○公尺及現有對外環絡幹(2)號道路西側止。全區面積為九九‧八五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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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年期及計畫人口:計畫年期至民國八十年,計畫人口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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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計畫目標(一)提供足夠泊地,便於漁船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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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港埠設施,以利艦隻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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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合漁業興艘業之需要,劃劃適營工業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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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進漁民良好之居住環境,其必需之商業文教、遊懷、交通等設施均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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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使用計畫詳如下列發展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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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彙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