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01-討論事項-第一案:臺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工業住宅社區、學校用地、道路用地等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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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01
案件id
MOIO2501-5-005-2ef1a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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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0.1.27.第一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0.11.13.七○府建四字第九五二七○號函檢附計畫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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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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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台中市第一期、第二期工業區原係報奉行政院編定為工業用地,現第一期已全部出售完畢,第二期開發工業亦全部竣工,為供區內員工及眷屬食及安置拆遷戶需要,爰就獎勵投資條例規劃為工業住宅社區部份土地,予以配合變更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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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計畫書內綴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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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還台灣省政府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逐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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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計畫書圖所載「其他用地」應修正為「水溝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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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