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2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都市計畫「公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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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21
案件id
MOIO2521-2-005-dfe85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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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五一次會議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審慎起見,推請余委員鐘麟、王委員傅芳、張委員世典組成專案小組,由余委員鍾麟為召集人,實地勘察,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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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71)年二月十日前往實地勘查,並於本(71)年二月十日前往實地勘查,並於本(71)年二月十七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研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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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住宅區內之道路均八公尺,商業區內之道路未達十公尺寬度者均應改為十公尺,以應本區交通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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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園用地北側之商業區及一號、六號道路間之三號道路併予修正為公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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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用地改向面臨民主路劃設,併宅區修正為商業區並改向面臨二號道路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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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操用地改向面臨經國咸與民主略籌設,面積並酌予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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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發還台灣省政府依照前開各點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備案,冀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