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3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月世界風景特定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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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31
案件id
MOIO2531-2-004-f44cb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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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70.10.12.第二四七次會議決議:「本計畫土地係處於泥火山地區內,地質多為膠結不良之青砂泥岩;每逢雨季易生壞重性之侵蝕與崩塌,是否適宜劃設面積廣大旅館區及其他建築用地,應請台灣省政府邀集地質專家就本地區之地質特性與景觀之維護詳予研究後,再行報備一效准該府7129.七一府建四字第一一六二七五號函復略以:「本府業經⋯⋯組成專案小組赴現場勘查,並經本省都市計畫委員會7112.1第二○七次會議審查修正通過由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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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公二兩側原規劃為乙種旅館區、廿三、廿四、廿五、廿六及綠化步道省都委會修正為露營區部分土地應予修正為保護區外,其餘准予照台灣政府71.2.9.七一府建四六二七五號函所洽設計畫書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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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台灣省政府依照前項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備案,爰再擇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