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3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鰲更山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一期開發地區土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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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31
案件id
MOIO2531-6-018-2f224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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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巳前經本部70.12.23.第一四九次及71.1.21.第二五一次都委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在案,並經台灣省政府71.3.13.七一一府建四字第一九八九九四號函檢附修正完竣之計畫書圖到部,敬准長庚紀念醫院713.24.(71)長庚院字第六○○號函稱略以:「本區用地內之三種權屬(公有、私有及本院所有土地,無法使土地達到有效利用,形成有限土地資源之浪費,使醫院用地內可供建築之範圍及不准建築之公園範圍無從明定界址,從而貴部所洽議將醫院用地內現有水塘及其四周鄰近之土地綠化作為使用之旨意將無以實現。ㄧ到部,建請本部將該院劃分醫院用地及公園用地之界址,爰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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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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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參起見,推請許乘副主席委員新枝員勳雄、張委員乘執行秘書隆、枝為召集人,實地勘察、研究,張委員金鈞、李委員如南、蔡委專案小組,由許乘副主席委員新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