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6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都市計畫一縱九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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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61
案件id
MOIO2561-2-003-9d65c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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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三五一次會議決議:「本案涉及範圍既泛,為籌起見,推請余委員鍾讚、王委貝傳芳、張委貝世典組成專案小組,由余委員鍾麟為召集人,實地勘察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ㄧ及第二五三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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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請專案小組再行研議,另提具體意見後,提會討論一、各案,上開專案小組復於本(一七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再行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擬具體意見完竣,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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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線地南側臨中華路部分原規劃為六公尺道路及商業區地,應予修正為停車場用地,以發揮停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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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公廟北側,勝利路東側部份原規劃為廣場及道路用地,為配合該廟前之廣場活動需要,應將該廟北側之該等地修正為十五公尺見方之廣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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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義街為應交通實際需要,應由原計畫之八‧五公尺寬向西側拓寬為十二公尺以餘原規劃為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土地應修正為商業區,併同原規劃之商業區土地作整體興建使用,以資改-12義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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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發還台灣省政府依照前開各點修正計畫圖報請內政部逐予備案,爰再提送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