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61-討論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台中市查有市區細部計畫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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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61
案件id
MOIO2561-5-009-2ceef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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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七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二四九次會議審2-9略以:「一、成功路之寬度應為十五公尺,計畫書圖不,應請查明修正。一、本案變更之法令依據應增列都市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三、其餘照案通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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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台灣省政府依前開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逐案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ㄧ在案,茲准台灣省政府71.20.七一府建四字第一四三○○號函檢附修正後計畫書國到部略以:「三、關於變更項目第十六、變更原十公尺合新民街一廣場—武德街二為二十公尺計畫道路ㄧ所變更範圍圖不一致乙節,據台中市政府證明係因以前審圖面上,漏繪另一邊境界線,已修正完竣,並於都市計畫說明書內明確說明計畫拓寬方式。上開變更項計畫書圖與原報部核定之書圖不符,爰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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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照台灣省政府71.5.20.七一府建四字第三四二○○號函送修正後計畫書圖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