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7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申請覆議變更新竹都市計畫「公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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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71
案件id
MOIO2571-5-006-941cd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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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71.3.6.第二五二次會議決議..ㄧ一、本案住宅區內之道路均應改為八公尺,商業區內之道路未達十公尺者均應改為十公尺,以應本區交通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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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園用地北側之商業區及一號、六號道路間之三號道路併予修正為????公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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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三、學校用地改向面臨民主路劃設,住宅區修正為商業區並改向-16-向區二號道路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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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四場用地改向面臨經國路與民生路劃設,面積並酌予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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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本案發還台灣省政府依照前開各點修正計畫辦理後報由內政部遴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ㄧ故准該府71.7.24.七府建四字第一四九五九一號函略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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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變更為商業區部份,其中(4)號路和(5)號路間街廓達六十八公尺。(5)鐵路和民主路之間街廊梁達九十一公尺,無法辦理重劃,致使市地重劃作業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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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東北側變更為住宅區部份,劃定長度為四十六公尺,但却有一戶業士土地分割不足勢必影響日後重劃故需將住宅區度調整,俾利日後土地之重劃及建築物之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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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本案有關地主同意負擔百分之六五十地為公共設施用地去并同意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回建地。為使重劃作業不致受阻,籌辦變更部份都市計劃等由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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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准予依照台灣省政府71.7.24.七一府建四字第一四九五九一號函所沒計畫舊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