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571-討論事項-第三案:台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都市計畫一部份為學校用地為公國中小住宅區、部份住宅區為學校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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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571
案件id
MOIO2571-5-008-f0cb0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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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九、三、五第二○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台灣省政府71.6.19.七一府建四字第四七八七四號西檢送計劃書個報請核定等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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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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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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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為配合台南新興國宅社區興建之略要,變更ㄧ文小40.ㄧ南側面積〇.二三一公頃為公園用地、一文中五、ㄧ南側面積〇·五二公頃為住宅區·一文小48.ㄧ西側一.五〇公頃住宅區為學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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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如說明書內綠裡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