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0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三重市都市計畫(部份住宅區、農業區學校用地、下水道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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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01
案件id
MOIO2601-2-004-200ac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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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八次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1.9.16.七一府建四字第一五四二四六號函檢附計藍書面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終理委員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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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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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為配合重機大橋三重端引道及運送道路之開築而辦理都市計畫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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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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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廣引道自主橋至五華街(VI-2-15)延長交叉段經文說商預定地東北側在農業區內規劃五公尺寬之引道白引道至蘇洲鄉在農業區內,規劃為公尺之連絡道路(口)上陽橋VI-28.-12.號道路經碧華岡中南側段(五華街至仁義街段〕向國中側加寬3公尺寬之道路,仁義街以東在製業區規劃寬15.公尺寬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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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五華街(VI-2-15.)至引道在文高預定地北側現.??劃18.公尺道路,路口截角部分住宅區變更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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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綴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