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11-討論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臺原交流道特定區計畫部分藥區為零星工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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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11
案件id
MOIO2611-5-009-b10a8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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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1.6.1第二一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71.11.10.府建四字第一五六四七號函復附計基會劃報請核足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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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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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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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符合「無污染性之工廠因都市計鑑於大至不合土地使用分區者如何准其變更案作變更點規定,於原規定期限內予補查並依法變更都市計畫時,漏列之中谷木工廠等五家原匯落於戲獄之工廠土地變更為零基工業區五本計畫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