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2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投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聯絡道路用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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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21
案件id
MOIO2621-2-005-4bec3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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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〡〡〡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二府建四字第一○○八三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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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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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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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釋更理由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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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闢建高速公路中正國際機場專用道路通往桃園之聯絡道,必需利用桃園市埔子段埔子小段五○四一五一等22筆土地,蘆竹鄉大竹圍段五九五一六等34.筆土地合計劃,隨關為道路,惟該土地均屬農業區需發展都市計畫為道路用地以便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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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