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2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因為發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部分越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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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21
案件id
MOIO2621-5-009-0b46b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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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1.10.27.第三一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l&府建四字第一四O八七二號函核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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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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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計劃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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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苗栗市為執行中央全面推動基層建設方案,充實各地民眾活動中心,配合聯利社區人口寬增,以容納集會民衆之需要,擬選更該市之維持秩序內廳小段九八二地號原農業區土地為機關用地,以濟建原社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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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供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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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