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21-討論事項-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原高雄市都市計畫第廿一號公園保留地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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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21
案件id
MOIO2621-5-012-55d6c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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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安會第五十六次、第五十七次、第六十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72.、1、6七262二高市府工都字第三四六八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圖敘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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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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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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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高雄市政府自六十八年七月改制以來,礙關編制據大人員增加甚多,原有之辦公廳舍不數使用,並籌增設機關用地子以規劃容置。前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地區之公用地,經通盤檢討後,已超過內政部訂頒之檢討標準,基於實際需要,爰依法變更都市計畫,將二十一號公園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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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