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3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台北水源(北勢溪部分)特定區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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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31
案件id
MOIO2631-2-002-d0ff2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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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六一次會議審決後,發交台灣省住宅及鄉市發展局依照修正計畫圖時,發現部分計畫圖所標示與計審查所述之內容互有出入,惟有依下列兩點更正之必要,特提出報告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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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本大約以上約三○六平方公里部分,前經本會第二六一次會決議,除必需之公共設施用地及墓地七歲へ包括墓八、依照省府核准有案或已使用面積,准許繼續存在外,其餘均劃為保安保護區在案,惟經本會審議通過之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則分成水庫保護區、保安保護區及生態保護區三種,並予不同之使用管制,故兩者決議互有出入,據台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表示,前開地區分成三種保護區,惟有關要〇二、大埔以下之土地使用有關住宅區部分,前經本會第二六一次會議審決分成「低密度住宅區」及「鄰街住宅區」兩種,惟計畫圖上除上開兩種外,尚標示有「零星住宅區」,致使計畫劃不符,據台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表示,應將一零星住宅區ㄧ部分納入ㄧ鄰衡住宅區ㄧ併使計畫著圖一致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