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3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坎地區都市計劃通盤檢討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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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31
案件id
MOIO2631-2-006-f45c8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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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二六二次會議決議:「本案涉及範圍較為審慎起見,推請李委員如南、楊委員重信、黃委員華助張委員維一、都委員喜奎等組成更案小組,由李委員如為召集人,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上開專案小組業於本(七十二)年三月一日前往實地勘查並於同月十日舉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提具體意見完獎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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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左列各點發還台灣省政府轉知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由內政部逕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外,其餘准照台灣省都委會核議事項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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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計畫案名仍應維持為「南坎新市鎮都市計畫」。至於該新市鎮因大部分地區已按一般都市發展,是否再予開發,應請該府另行專案研研究後報院核示。二、本計畫規劃之公園、兒童遊樂場及市場所用地經檢討面積不及部分,應於將來擬定細部計畫時予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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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計畫說明書內各類土地使用面積數據錯誤部分應查明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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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計畫範圍內之工業區部分,應請台灣省政府詳予研究後,如確有變更之需要,得另案辦理通盤檢討,冀受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期限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