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31-討論事項-第五案:台閩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地區、八斗子地區ㄧ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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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31
案件id
MOIO2631-5-013-61130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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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經台閩省都委會71.5.6.第ㄧ二次71.7.20.第ニ六次,71.9.15.第一二三O次及71.12.9.第一二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31七二府建字第一四三三二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之意見審議終到部等定核請報奏理-12二、法令依據:都市計劃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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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範圍:原核定實施都市計畫範圍,包括聚粒市中心263區東面之八斗子地區以及港區碼頭西南之中山、安樂地區,其計劃面積為一一三三○·○一公頃四、計畫年期與人口:原計畫年期自民國六十二年至民國八十二年,共二十年,為配合北部區域計畫之實施,計畫年期修正延長至民國八十五年止,年期為二十三年。原對象人口為七一、○○○人、八斗子地區四、○○人,中山、安樂地區三○○○人,修正為七九,○○人山○○○○人ㄧ八斗子地區三○,○○○人中山安樂地區四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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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檢討變更內容及理由:詳如計畫說明書第卅二頁至第三十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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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表:詳如計畫說明書第四十四頁至第四十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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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會議紀錄綜理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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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爲審慎起見,推請張委員金鏞、郁委員黃華勳等組成專案小組,由張委員金銓為召集人,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