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4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廿四號道路)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641
案件id
MOIO2641-2-002-ee14e8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二五次會議案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322七二府建四字第一四二五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處理情形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理由:汐橋市廿四號道路如依原計劃開闢者,必須拆除民房所需補償費為數甚鉅,如變更計整路糾者,所使用私有土地亦經該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無償提供,為配合本市館前東西路地下道工程,疏導車輛交通,現經打通並鋪設柏油路面完畢。
-
五、現況說明:為配合現況實際需要,經核路鄉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全部同意路線南移、無償提供、經市公所依擬新路趕打通,並鋪設柏油路面完竣。
-
六、變更計畫內容:
-
(七)變更道路用地為住區,面積為二、一○平方公尺。
-
(七)變更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面積二、八一〇平方公尺。
-
(三)變更道路用地為商業區面積為四五〇平方公尺。
-
各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准予備案,惟本變更計畫尚未成為法定程序,即先行發照建築乙節,請台灣省政府確實查究責任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