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4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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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41
案件id
MOIO2641-5-005-82985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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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案經省都委會72.3.24.第二三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4.8.七一府建四字第一四六七四一號函核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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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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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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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公路局台中監理所彰化監理站業務急劇增加,現有場地已無法肆應目前大業務量之需要,為配合政府加強公路監理作業維護交通安全政策,撥變更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供監理站擴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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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於公開展覽期問並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