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5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雙溪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2651
案件id
MOIO2651-2-002-b09175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二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4.23.七二府建四字第一七一四○號函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等資料彙編詳案等由到畢。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
三、檢討能因:針漳地區都巿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單扣計畫周示。
-
四、擬對分析:
-
(十)計畫年期自民國六十三年至八十七年計二十五年計畫人口維持原計畫五○○○人。
-
(十)配合海港地區實際需要,檢討變更五、檢討變更內容,詳加計畫。
-
大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辦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