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61-討論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部分管制發展地區及保護區為工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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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61
案件id
MOIO2661-5-004-12eb6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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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三四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5.31.七二府建四字第一八二六二號函附計查訪團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整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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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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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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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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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案土池係為南亞塑膠公司於民國六十四年與泰山鄉公所簽約承購原提作泰山鄉示範公墓之預定地,該公部基預定地依內政部60.5.13.台內字第四一六九七○號函示略以一議示乾公墓預定地咸選為山工業用地,其問並無天然界線可資分隔,為免影響工業用地之開發進防範未來發生災變起見,以不誤工益,改作工業用地為宜,請泰山鄉公所將已購地讓售予南亞公司,另行覓購示苑公墓土地,所需經費由南亞公司支—4勸等ㄧ在案,上邊廿六年土地央行政院59.10.14.台內字-20第九二六二號函拔準編定之泰山工業地(西)面積為一266二三·二四公頃(相較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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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行政院70.9.2台七十內字第一二五五九號函核准辦予辦理個案變更為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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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內容:將六、六○公頃之管經發展地區及○.四○公頃之保護區變更為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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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