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71-審議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蘭潭地區都市計畫之第一次通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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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71
案件id
MOIO2671-4-013-48f95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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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二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7.2L(72)府建四字第一五一二二四號函檢附計盡書團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載講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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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廿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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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變更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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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計畫年期與人口:自民國六十三年起至民國七十六年止計畫年期為十三年,計畫人口為二、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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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計畫內容‧詳如計畫說明書第六十ニ頁變更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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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表:詳如說明書第五十九頁33-3七、民政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會議紀錄彙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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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審慎起見,推薦張委員釧、楊委信、黃委員嘉禾、鄒委員嘉奎、張委員維一等組成專案小組,由張委員金發為召集人,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