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81-審議事項-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因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工業區、住宅區等排水溝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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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81
案件id
MOIO2681-4-012-045e5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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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26.1.第二三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7.28(2)府建四字第一五一三七三號函破附計畫圖及公民或因個別事務機關或團體所提意見等應就實際情形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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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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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彰化市都市計畫於民國八十五年會規劃一大埔山區截水溝,以疏解八卦山區之雨水,其路段部分係屬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之範圍,推該特定區計畫並未將其編列為排水溝用地,致使辦理排水溝用地徵收時,遭受阻礙。為防患大山區雨水泛溢市區,並建立彰化市及其附近地區完整之區域性排水系統,金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住宅區為「排水溝用地」,以應實際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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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民政團機關所提意見...等併如省都委會會議紀錄併理裁。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