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69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份住宅區、農業區、貨物轉運中心為排水渠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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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691
案件id
MOIO2691-4-010-c7c95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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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2.7.20.第二三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9.7.(??)府建四字第一五四四三七號函送附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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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三、史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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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更計畫理由及內容:基隆市大洪犁排水溝工程條配合九三水災復建工作予以整治。以符合理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是將郵分住宅區、農業區、貨物轉運中心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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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公頃變更為排水溝用地,以利土地之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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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