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0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桃園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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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01
案件id
MOIO2701-2-003-b83dd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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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曾經本會第二五九次、二六○次及二六三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經本部七二年函台內學字第一五三二七四敬請台灣省政府迳依決議各貼修正計畫書函後報由本部送予備案,免再提會討論在案。業准該府以72926.七三府建四字第一五五二三七號函核送依照上開會議決議各點修正後書因報請准予備案到部。本部又移住監察院72.9.19.(?)台院謝字第二八三二號函暨以:挑園市議員林文卿君向該院陳訴本計畫案內延平路尾段之計畫道路,台灣省都委會決議按原道路中心線兩邊平均拓寬為十五尺之計畫有欠妥(通過見意議板會都省灣台照依業會本路道畫計開上)案經政院內政委員會第五五六次會議決議:「......酌辦內政部重行考慮,以弭補敝等云。俟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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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監察院函請本部就桃園市議文卿君向行政院陳訴本計畫案內延平路尾段之計畫將兩邊平均拓寬為十五公尺之計畫道路,台灣省都委會決議按原道路中心線予以當部份重行考態,以謀補救已飭,由內政部會同台灣省政府、桃園縣政府派員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