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0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為變更撤大三重市都市計畫(一期)部分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為道路用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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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01
案件id
MOIO2701-2-004-02e14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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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二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10.17.七二府建四字第ㄧ五五七四七號函核附計畫書圖及公告,業由到案。二、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同條第二項......三、變更位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一、藉發揮第二重疊洪道橋位於台北縣三重市重前路四段道路交叉處,以高架橋方式跨越疊洪道,與重新路五段疊洪道之開闢而辦理,該高架橋工程係配合台北地區防洪計畫二期經奉行政院72.1.25.七十二經一六○號函核定施行,其為橋梁花工期期間維持台一線繁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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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機車每日交通量達十八萬餘輛,必須開閘若幷過琉球道路右岸堤防經河底促進,使東新路五段連接270,以免交通中斷,並因福音街後段及重新路五段尚屬淹水平原一級管制區,依法不能徵收為道路用地,不准展壅砂書高架橋施工,且將導致防洪計畫無法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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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經公路局奉准將福音街都市計劃延伸至右岸堤防用地線止,並雙層文重斯路五段都市計畫為四十公尺寬,以便辦理徵收、興建疏洪道,使整個防洪計畫得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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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變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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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福音街都市計畫線至疏洪道右岸堤防用地線間洪水平原肧制區依該先前段規定道路用地,寬度為卅二公尺(七)重浤路五段自疏洪道左岸堤防用地線起向南三百二十六公尺開洪水原管制區,依現有台一線道路中心線定四十公尺寬為道路用地。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