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0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擴大三重市都市計畫(部分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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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01
案件id
MOIO2701-6-020-14d58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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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10.27.七二府建四字第一五六七○三號函檢送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表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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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及同條第二項王三是住里,詳如計畫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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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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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越二重疏洪道橋位於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四段成功路交叉處,以高架方式跨越既有道路與重新路五段街。該高架橋工程係配合台北地區防洪計畫二重疏洪並決開關而辦理,並經奉行政院72125七十二經一六0九號審核定案。為橋梁施工期間維持台一線繁忙交通公路與鐵路運輸機車每日交通量達十八萬餘輛,必須關閉福音街趙過疏洪道右岸堤防經河底便道,使與重新路五段連接以免交通中斷。然因福音橋復及重新路五段尚屬決平原一級管制區,依法律不能徵收為道路用地,不佳展影響高架橋施工,將導致防洪計畫無法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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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經公路局發準將福音街都市計畫延伸至右岸堤防用地終止,並變更重衡路五段都市計畫為四十公尺寬,以便辦理徵收、興建疏洪槽,使整個防洪計畫得以順利完畢五、要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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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路四段與成功路交叉處都市計劃線至疏洪道右岸堤防用地線間洪水平台管制區現有道路用地變更為都市計劃道路用地,並將該路段北側長一六五公尺,自堤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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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起加寬一八.五○公尺新變至都市計畫線為準南側長六四公尺,自堤防用地線起加寬八公尺辦竣至零(詳附圖一),用作疏洪道橋三重端引道之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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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道與疏洪道右岸堤防沿道路街接處,形成為州入口以利交通೦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