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1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埔里都市計畫第八一一預定地為機關用地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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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11
案件id
MOIO2711-2-003-83e58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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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二三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7210.29七二府建四字第一五六七一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簽理奏報請備案等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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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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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範圍。詳如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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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立台中啟聰學校業已報達至台中市政府擬撥校址土地,台灣省政府教育處為求有效使用,經陳報省政府同意與又郡市計畫為機用地,籌建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以利繼續提高該省中等學校教育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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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係台灣省政府辦理為變更都市計畫,並未辦理公開展覽徵求案議○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