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3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含龍井鄉部份(一)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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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31
案件id
MOIO2731-4-014-49283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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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並准台灣省政府73.1.24.72.七12.6.2三7.3.2府第四一四○一七三建二二二四四三三字六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議綜理奏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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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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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範圍:除龍井鄉部分外之原台中港特定區計畫範圍四、計畫年期人口:計畫年期計二十年至民國八十年止,計省會市之適當人口為五十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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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檢討變更原則:詳如計畫書第五十七頁大要變更內容及理由:詳如計畫書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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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使用計畫面積:詳如計畫書表七。-2八、土地使用管制:詳如計畫書附錄之一台中港特定區土地便用分區管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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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九、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台灣省都委會紀錄審議總理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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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蒐集起見,推請李委員如南、蔡委員勳雄、委員嘉禾、徐委員應秋、黃委員華勳、楊委員重信、郝委員喜奎組成專案小組,由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並視實際需要,前往實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