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2731-審議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都市化地區第增設發展地區為機關用地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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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2731
案件id
MOIO2731-4-015-a4ad5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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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7211.30.第二四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七三府建四字第一四○○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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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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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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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纂更理由及內容:為配合基層建設之推行,舉建基層活動中心,擬變更幫埔段湖子小段一八六、一八六一、八七等三蟻原都市化地區第一階段發展地區土地為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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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於公開展覽期間並無公民或團體提出意見。
決議